愛 至少要兩個人的相處
到到達一個共頻 才有辦法激發愛的感覺
愛可能又要累加
兩者之間的記憶 摩擦 相處 小秘密之類的
才會更能為兩者有共同的頻率
所以愛一個人 你說 認識一周 在一起一個月 等
我認為還不算愛
就算在一起三年 每年只有見一次面(連視訊都沒有) 可能是跑船的
那這談何嘗有愛
愛不是一個衝動下的產物
那只是投射本身的意念
但是真正你相處的人是你所愛的人 要長時間
要朝夕相處的累計 才真正的能體會愛的核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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